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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决定成败(四)

时间:2007-10-29

   

    近期我收到数份电子邮件,自荐给我做助理,或者应聘到本所做助理。有硕士研究生、有科班法学专业本科生、也有想来杭发展的外地律师。

他们电子简历做得非常精美,给我印象也非常好,真想将每个人都招入门下。但本人目前有助理,暂时没有招收助理的需求,我就直接告知原因,希望并预祝他们能尽快找到适合的律所。

 

遗憾的是,我回复后再没有收到任何一位应聘者的“再回复”。

 

虽然我回绝了他们的要求,但我想仅仅是暂时的回绝,并不排除不久的将来需要招收;虽然我回绝了他们的要求,但我还为他们留了一扇窗,那扇窗就是我向其他律师同行推荐。

 

毕竟律师这个圈子很小,律师界也有很多好友,如果他们“再回复”我,我也许会给他们再推荐。

 

回复电子邮件真的那么难吗?

 

文/罗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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