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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遇强不弱,遇弱不强

时间:2007-12-08

 

又要去北京了,今年去北京开庭的案件特别多。每次去北京,来去匆匆。只有去年到北京培训时,才去了天安门,其他景点都没去过。

 

原计划本周四开完庭后在京玩几天,会会老同学、老朋友、和北京同行交流,学习。但前天接到省高院某法官电话,本周五有个二审案件要调解,只好在周四下午开完庭后,打“飞的”回杭。

 

后续。。。

 

2007年5日下午6点多,我与当事人高管,也是这个案件的代理人踏上北京的列车-Z10,直达首都,车程13个小时。反正第二天下午开庭,案件也准备充分了。应他之邀,去餐车打个牙祭。我先占好座位,他点菜。过了好一会儿,他过来说:“没黄的,只有白的和红的、啤酒也有”。“好久没喝白的了,就白的吧”

 

“小糊涂仙半斤/瓶”,平均主义。觥觕交错,杯光烛影。

 

他,人生阅历丰富。和新中国岁数差不过,老三届!响应毛主席号召,到农村插队。他,从基层车工做起,一直做到6000人国企老总,最后自愿辞职。与他酒杯碰撞中,迸出很多火花!

 

火花之一就是这句:“遇强不弱,遇弱不强”。这句话本出自足球,说中国足球不争气。但对于做人,就应该这样。

 

细细领悟,方知其奥妙。做律师何尝不是如此呢?遇到强大的对手,我们应显示足够强大的实力,不输给对方;遇到弱小对手,不能放松懈怠,但又不能过犹不及,穷追猛打,给对方一个退路。

 

这也许是这次北上最大的收获吧!

 

文/罗云律师   200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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