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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知识产权小白变小黑的四种姿势

时间:2016-07-17

 

 

文/罗云律师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杭州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主任

 

十年前,做了四年的“万金油”律师后,我一个小白律师刚刚涉足知识产权领域,除了理工科背景,既没有师傅领进大门,也没有前辈传承经验,还真是有点一穷二白的惨淡光景。


后来,有很多希望从事IP诉讼业务的年轻律师问我:罗律师,那您当年在没有师傅的帮带与传承,是如何克服困难,将代理的案件办好的?


我简单归纳了四点:一看、二听、三问、四合。


◆ “看”:临摹判决


模仿是学习的起点和捷径。在学习书法时,老师通常会要求初学者从临摹字帖开始。其实,做律师也一样,做知识产权律师更是如此,要学会“临摹”。


那么,“临摹”谁呢? 


现在,司法裁判越来越公开,我们有了唾手可得的学习材料。我认为,裁判文书就是用于“临摹”的最好的“字帖”。作为代理人,我们可以通过这些裁判文书学到如何写诉讼请求、原被告如何举证、举了哪些证据、分别要证明什么内容、通过什么途径取得这些证据、被告如何抗辩、法院是如何裁判等等。细致地研读判决,能获得你想要的信息。


当年,我为了办好一个案件,会至少研读10余份相似案件的判决,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名案的裁判文书。在这些案件中,当事人足够重视,代理人业务能力强,法官裁判水平也高。临摹名家之手笔,才能“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


◆“听”:旁听庭审


同样是“取法乎上”的道理,除了书面学习,还需要切实感受庭审中的交锋。


十年前,杭州中院在凤起路,离我当时的律所距离比较近,也没有那多案件处理。因此,我会经常去旁听一些有争议的案件。旁听的目的在于,观察双方律师如何表达、如何质证、如何运用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进行立论和反驳,当然还要留意法官聆听双方意见时微妙的表情变化,以及法官如何发问,因为法官通常不会胡乱发问,发问了就一定是这个案件中他关心的问题。我当时总是在想,如果换作自己是代理人,会如何有条理地表达代理意见,如何准确地回答法官的问题,如何犀利地向对方发问。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时算是体会到了些许其中的深意。


当年的合议庭不超过两个,我在旁听时经常会碰到相同的法官与书记员,矜持的他们从来没有问过我人生的三个终极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哈哈。只是突然有一天,当我坐在代理人的位置上时,他们才明白,原来我是一个偷师学艺的新丁。


“问”:请教同行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年轻律师一定要移樽就教,多发问。只是这里的“问”大有学问——向问谁?如何问?我以前的做法是请教外省市的知识产权律师,当然前提是他们乐意回答我的问题。如今已进入移动互联网的时代,不需“移樽”便可“就教”,选择请教对象这件事比以前要容易得多了。


那么,我为什么不选择问同城的同行们呢?一方面是,我怕碰壁,自己收费,白用别人的看家本领,有点过意不去哈!另一方面,与其问同城同行还不如直接与他们合作呢,这就谈到了下一点——“合”。


“合”:邀人合作

 

在合作对象的选择的问题上,“肥水不流外人田”,我认为同所资深律师一定要优先考虑。其次,再考虑同城的其他律师。


记得自己的前五个案件,有四个案件就是和同城的IP律师合作的。尤其是专利案件,实践甚于理论,套路太多,如果是生手,即便熟读案例也无济于事。合作者肯定会将自己最擅长的方面展现给客户。也正是如此,我从合作者那里学会了如何搜集证据、如何善用程序权利、如何与客户沟通、如何与法官交流甚至是说服法官、如何写法律文书等等,这些可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啊,千金难买。


合作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如果案件令客户满意,说明推荐有功,更重要的是学到了本领;如果客户不满意,也只是举荐出了点问题,还不至于造成客户流失。


以上四点,略作分享,抛砖引玉,供各位同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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