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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知队代理荣怀教育诉海亮教育不正当竞争案

时间:2019-07-20

编者按:

云知队代理荣怀教育集团海亮教育不正当竞争案,案情简介见文中标蓝部分。

 

新华财经北京719日电 718日,浙江荣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诸暨荣怀学校正式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判令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名被告立即停止共同侵犯两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1000万元。此前,荣怀学校已经起诉海亮高级中学、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注册商标权的行为,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等301万元。

在对海亮股份等十名被告的起诉书中,荣怀教育称,今年523日至今,十名被告共同通过官网发布《海亮教育管理集团严正声明》,共同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海亮教育对荣怀教育提起侵权诉讼》微信文章。

 荣怀教育指出,十名被告在上述文章中使用大量贬损性、污蔑性、攻击性语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述:“以……为名,假冒……”、“所有家长……都误认为……荣怀教育集团是……旗下的教育机构”、“这完全属于虚假广告、触目惊心”、“以上为侵权行为的部分网络截屏”、“导致公众的误解,误以为荣怀教育集团属于……旗下教育机构、严重影响公众对……的正确认知”、“上述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造成了极大损害,对……造成了严重影响”、“李鬼”等。

 荣怀教育认为,十名被告擅自做出侵权判断,发布并号召广大师生转发涉案不当陈述的行为,超越了客观描述的界限、正当介绍的尺度,并多处采用确切语气指责两原告侵权,类似描述多次、大量出现,在客观上起到了误导公众的效果,影响恶劣,使得荣怀教育集团和荣怀学校在公众中的评价降低,侵犯了荣怀教育集团和荣怀学校名誉。

 在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官网依然可以查阅的《声明》称,近期以来,在包括但不限于www.360.cnhao.360.comwww.so.com网站搜索中,输入“海亮”、“海亮教育”以及海亮教育旗下学校名称等包含“海亮”的关键词,均跳出“诸暨荣怀国际学校2019招生热线”“诸暨荣怀学校咨询热线”等网站名称,打开之后为荣怀教育集团网站,网站版权所有人为“浙江荣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荣怀教育集团还在网络上涉嫌冒用海亮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和荣怀教育集团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办学机构,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合作与关联。因此,荣怀教育的上述行为,给海亮教育造成了严重损害:其一,导致公众的误解,误以为荣怀教育集团属于海亮教育旗下教育机构,严重影响公众对海亮教育的正确认知;其二,对海亮教育的品牌造成极大的损害,海亮教育品牌的影响力是由海亮教育旗下各学校、教育机构的品牌影响力萃聚而成,荣怀教育集团的这种行为,势必会影响社会与家长对整个海亮教育品牌的正确感知;其三,误导拟到海亮教育报名上学的群体,流入荣怀教育集团,严重影响海亮教育集团的招生秩序。为此,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已正式向诸暨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要求荣怀教育集团及荣怀学校立即停止对海亮教育管理集团的涉嫌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海亮教育对荣怀教育提起侵权诉讼》的内容与上述《声明》雷同,个别段落的顺序作了一些调整。

524日,《钱江晚报》刊登《网站搜索关键词出现蹊跷海亮教育遭遇“李鬼” 》,称最近一段时间,陆续有学生家长反映,在www.360.cnhao.360.comwww.so.com等网站搜索中,输入“海亮”“海亮教育”等包含“海亮”的关键词,结果跳出页面的都是“诸暨荣怀国际学校2019招生热线”“诸暨荣怀学校咨询热线”等网站名称,打开之后为荣怀教育集团网站,网站版权所有人为“浙江荣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并再次刊登了上述《声明》的主要内容。上述报道称记者23日登录这些网站搜索相关关键词时,页面和内容已恢复正常。

荣怀教育在对海亮股份等十名被告的起诉书中称,诸暨荣怀学校创办于1996年,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民办中小学、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重点高中、浙江省示范初中、浙江省示范小学、浙江省一级幼儿园等多项省级、国家级殊荣。

荣怀教育与多名被告均为浙江省诸暨市教育机构,提供幼小、初中、髙中教育,具有竞争关系,但十多年来一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良性竞争、共同发展,在诸暨形成特有的“三足鼎立、共生共荣”的良性发展环境。

在对海亮高级中学、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书中,荣怀学校指出,被告在360搜索引擎中将“诸暨荣怀学校”设置为被告招生网站的宣传推广关键词,具体表现为:(1)在360搜索引擎(网址https://www.so.com)中输入“诸暨荣怀学校”,出现域名为www.hailiangedu.cn的推广链接,搜索页面显示“诸暨荣怀学校,招生电话159XXXX2128”,进入该网站首页显示“网站暂时关闭!有事请致电:159XXXX2128”,但是除首页外的其他网页正常运营,均是被告的宣传推广页面;据查,www.hailiangedu.cn网站的ICP备案人为被告的招生老师郭某明。(2)通过360搜索引擎搜索郭某明的手机号码159XXXX2128,搜索页面均显示该手机号码为海亮教育集团/海亮学校的招生报名电话。其中,被告一海亮高级中学的网站(域名:www.ihailiangedu.com)显示该电话号码为报名咨询热线,并显示招生网址为http://www.hailiangedu.cn。(3)在360搜索引擎中输入“郭某明 海亮”搜索,显示被告二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域名:www.hailiang.com),该网站宣传称郭某明被评为第三届海亮教育“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功勋奖等。(4)通过360搜素引擎搜索郭某明的手机号码159XXXX2128,还显示有众多其他招生推广信息,包括网址为hailiangedu.ch.51tie.com的浙江海亮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的网站,以及网址为www.hailiangedu.b2b.huangye88.com的海亮教育集团所有的网站等,均宣传被告的招生推广信息,联系人为郭某明,手机159XXXX2128

荣怀学校认为,被告在明知原告商标以及学校名称具有极高知名度的情况下,将原告的注册商标中的文字“荣怀”作为搜索搜索词的主要内容,以及将原告名称“诸暨荣怀学校”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用于被告的招生推广宣传。被告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权,更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即将原告的名称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导致原本拟了解荣怀学校的公众流入被告网站页面,拨打被告的招生咨询热线,系利用原告的知名度实施了误导相关公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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