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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云律师代理两起专利侵权案,两涉案专利均被宣告无效

时间:2009-07-13

 

 

案情详见:http://www.luoyun.cn/DesktopModule/BulletinMdl/BulContentView.aspx?BulID=3733&ComName=default
 
2009年3月,罗云律师接受委托,代理被告安吉某家具公司应诉原告浙江安吉某家具公司诉其两起家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在本案答辩期内,罗云律师代理被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涉案专利无效。2009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经书面审查(未口审),宣告涉案两件外观设计专利无效。依据《专利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涉案专利权人还有三个月的行政起诉期限。鉴此,罗云律师特申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审理本案,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生效之后再恢复审理。
 
罗云律师团队在离本案答辩期届满不足五天的不利情况下,经过夜以继日的不懈努力,终于检索到与涉案专利相同和近似的在先设计,以此为对比文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目前虽然本案还未审结,但经过罗云律师团队的努力,本案已经取得了初步胜利,这充分展示了罗云律师团队在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专利纠纷案件处理方面的实力。
 
2009年6月,罗云律师代理被告宜兴某公司应诉安吉某竹业公司发明专利侵权案,也是以涉案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原告撤诉结案。
 
相关链接:http://www.luoyun.cn/DesktopModule/BulletinMdl/BulContentView.aspx?BulID=4055&ComName=default
 
近期,罗云律师将代理被告应诉某方法发明专利侵权案,敬请关注。
 
截止目前,罗云律师团队代理知识产权案件数十起,尤其是专利纠纷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的高度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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